根據《江西省國家稅務局關於進壹步規範註銷稅務登記管理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註銷稅務登記的實際情況。
公告規定,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符合註銷條件的各類納稅人的註銷稅務登記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註銷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