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表壹式三聯,第壹聯(黑色)納稅人留存;第二聯(紅色)用於稅務會計核算;第三聯(藍色)主管地稅機關存檔。
三、納稅人不能按規定期限報送本表時,應當在規定的報送期限內提交延期申報申請審批表,經稅務機關批準,可以適當延長期限。
四、不按照規定期限報送本表及其它有關資料的,依照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五、本表有關內容按以下要求填寫
1.納稅人識別號:填寫辦理稅務登記時,由稅務機關確定的稅務登記號。
2.納稅人名稱:填寫企業全稱或業戶字號,無字號的填業主姓名,並應與工商登記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名稱壹致。
3.計稅房產余值=房產原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