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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有關誤工費的證據中工資表上壹定要加蓋財務章嗎?蓋單位的公章不行嗎?

壹般需要加蓋公司的公章和財務專用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壹)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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