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輛購置稅是國稅。車輛購置稅在國稅管轄範圍內的地方國家稅務局車購處或車購分局繳納。車輛購置稅是我國對購買規定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壹種稅,由車輛購置附加費演變而來。中國人民和公民有依法納稅的義務。
2.法律依據:《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第五條。
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自用的,應當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進口應稅車輛自用的,應當自進口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自產、贈與、獎勵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應稅車輛自用的,應當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
第六條
因轉讓或者改變用途等原因導致免稅車輛免稅條件消失的,納稅人應當自免稅條件消失之日起6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重新申報納稅。
免稅車輛轉讓,但仍屬於免稅範圍的,受讓方應當自購買或者取得車輛之日起6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重新申報免稅。
2.繳納購置稅需要攜帶哪些材料?
1,車輛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2.發票中的紅色納稅申報表;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需要代碼證原件和復印件加蓋公章;
4.納稅人購車時車商開具的購置稅票據;
5.車輛購置稅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