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月銷售額不滿三萬的可以申請免稅。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以及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有實際聯系的權益性投資收益都是可以免稅的。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第壹條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第三條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當期因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含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繳納的稅款,在專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或者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後,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五條國家對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的產業和項目,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壹)國債利息收入;(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