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異地轉移流程:1。參保人員在跨統籌地區就業前,由參保單位或人員帶其到轉移地辦理終止醫療保險參保手續。
2.轉移地應出具異地投保證明,並辦理轉移手續。
3、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單位參加醫療保險後,憑所需資料向社保機構申請醫療保險轉移。
4.轉入機構受理申請後,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與轉出機構聯系,生成並出具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5.轉出經辦機構應在收到聯絡函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參保人終止參保和個人賬戶金額轉移手續。
6.轉入機構應在收到信息表和個人賬戶余額後15個工作日內完成轉入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