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玩笑的說,事情成了,是不是有茶水費。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很多業務的簽訂都是因為有了中間人的存在才使得交易變得簡單,比較常見的就是房產中介、汽車銷售中介等等。這些形成規模的中介就不說了,這裏說哈不是中介的中間介紹人,中間介紹人可能還會給中介介紹業務,吃點回扣或者點子,在信息社會是非常常見的。
像給中介人員介紹的業務能拿到的不會太多,所以也沒有必要解決稅費問題,但是有的動輒百萬、千萬以及更多的項目。
像經紀人、中間人(自然人,不算公司轉介紹業務)促使項目的成交能得到的茶水費是非常多的,我們沒有公司就需要去稅務機關辦理臨時稅務登記,居間服務費是勞務報酬,需要繳納20%的個稅,對於中間人來說是非常不劃算的。
對於偶爾可以介紹的中間人可以去有核定征收的政策的地方自然人代開,核定後稅率0.5%,加上增值稅1%,綜合稅率最高也才1.56%,缺點是只能開具普票,優點就是方便快捷。
全程不需到場,只需要進行開票實名認證就可以,壹個自然年可以開具500W的居間服務費用,而稅費只需要7.8W,對於可以接受普票的客戶可以選擇自然人代開。
對於不能接受普票的客戶,我們作為中間人還可以成立個人工作室,也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只是相對於自然人代開來說,稅率要稍微高壹點,核定稅率0.5%~2.19%,現在增值稅1%,綜合稅率最高3.25%。開具500W的居間費用需要16.25W的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