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礎設置-納稅人信息中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是否符合小型微利條件(工業企業: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員工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萬元);(註:本表總資產單位為萬元)
(2)從事國家未限制或禁止的行業,選擇“是”;
(3)主表中23行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