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稅務機關登記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當期無應稅行為。按照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應向稅務機關辦理零申報手續並註明當期無應稅項目。
進入免稅收入、減少收入、減免收入列表(A201010)。本表適用於享受免稅收入、減免稅收入、減免稅收入等稅收政策,實行查賬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居民企業納稅人。根據稅收規定,納稅人如實填寫本年發生的累計優惠情況。
延伸信息依據《國務院關於在經濟特區和浦東新區對新設立的高新技術企業實行過渡性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國發[2007]40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關於執行國務院企業所得稅過渡性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1號)。
在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2008年6月5438+10月1以後完成註冊的國家需要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在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取得的所得,第壹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本行填報本年累計減免企業所得稅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