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稅收籌劃會遇到風險如下:
1、稅收政策風險。主要是納稅人在籌劃時因錯誤選擇稅收政策或因稅收政策發生變化導致納稅人選擇的時機不當所帶來的籌劃風險。
2、稅務行政執法不規範的風險。主要是稅法不完善或稅務人員執行稅法不當而帶來的風險。
3、稅收籌劃基礎不穩、籌劃方案不嚴謹帶來的風險。主要是納稅人在籌劃時因對自身情況調研不充分,對稅法等法律、法規理解不夠,致使納稅籌劃失敗而帶來的風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