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稅務局關於註銷稅務登記條件及程序:
1、註銷稅務登記條件:
納稅人發生以下情形的,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
1.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
2.按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註銷登記的,但經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的;
3.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其他機關予以撤銷登記的;
4.納稅人因住所、經營地點變動,涉及改變稅務登記機關的;
5.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築、安裝、裝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勞務的,項目完工、離開中國的;
6.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駐在期屆滿、提前終止業務活動的;
7.非境內註冊居民企業經確認終止居民身份的。
8.
國地稅實行協同辦理註銷登記的,壹方稅務機關在為納稅人辦結註銷登記手續後,應通過雙方信息***享渠道,及時將信息傳遞至另壹方。另壹方根據接收到的信息及納稅人的申請,及時為納稅人辦理註銷登記。
該事項不適用實施“壹照壹碼”的納稅人。
註銷稅務登記條件所需材料:
註銷稅務登記程序:
更加具體的內容,妳可以到福建地稅局官網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