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納稅人應當按照稅法規定的期限、方式、內容、格式、要求開具、收取、保存、報送稅務機關發票等稅務憑證。因此,京東作為納稅人,需要按照稅法規定開具發票,並且在發票上註明購買方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等信息。如果購買方是單位,京東需要在發票上註明單位名稱和納稅人識別號,否則將違反稅法規定。同時,京東也有義務對發票信息進行核實和保存,以便稅務機關進行監管和審計。
如果購買方是單位,京東會按照稅法規定開具發票,並在發票上註明單位名稱和納稅人識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