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提供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和有形動產融資售後租回服務的納稅人實行“即征即退”的稅收優惠政策,對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這裏需要註意的是,享受稅收優惠的納稅行為是針對“有形動產”的融資租賃,不動產融資租賃服務和融資售後回租不能享受這壹稅收優惠政策。
融資租賃企業和國家認定的融資租賃企業除享受即征即退的稅收優惠外,還享受出口退稅政策。融資租賃出租人應當自簽訂第壹筆融資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主管國家稅務局進行出口退稅資格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