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營異常的個體戶處理方法如下:
(1)盡快補報年報、平時按時提交年報,工商局審核後將其移出;
(2)修改虛假的公示信息;
(3)申請原地址解鎖,工商局會來電核實,通過後即可移出;
(4)按照要求繳納,稅收征管系統自動解除非正常狀態,無需納稅人專門申請解除。
2、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七條
個體工商戶在領取營業執照後,應當依法辦理稅務登記。
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稅務登記。
第二十三條
個體工商戶提交虛假材料騙取註冊登記,或者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4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註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二、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有哪些後果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後果如下:
1、影響法定代表人、股東、監事的個人征信,不允許買房、無法貸款、無法出國;
2、公司後續無法變更或註銷;
3、無法參與政府采購、工程招標;
4、銀行信用、合同簽約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