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涉案,公安法院有權查詢凍結扣劃涉案人的全部銀行賬戶,依據是民事訟訴法和經濟合同法法律規定。不單是公安法院可以查,還有檢察院海關稅務也可以查,如果涉及行賄受賄的,監察委也可以查。公檢法都是有權查詢個人在銀行賬戶流水的機關,查詢時會向被查詢單位出示身份證明及查詢通知書。法院執行壹般是關心賬戶余額,當其賬戶余額異常時,就要查看賬戶流水,掌握其存取款規律,以便對癥執行。
法律依據:《關於適用財產刑若幹問題的規定》第2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犯罪情節,如違法所得數額、造成損失的大小等,並結合考慮犯罪分子繳納罰金的能力,依法判處罰金。”由此可見,在司法實踐中,從有利於判決執行的角度出發,在罰金裁量的時候應當考慮犯罪分子繳納罰金的能力。法院當然是不可以隨便進行罰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