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和酒店的有關規定。
2.建立健全酒店財務管理和會計的規章制度,並按期修訂完善。
3 .接受財政、稅務、內部審計等部門的檢查和審計,如實提供所需資料。
4.設置和登記總分類賬和各種明細賬,如實記錄、反映和監督酒店的壹切業務活動、財產和物資。
5.按照酒店財務報銷管理制度設置會計科目,辦理各項經濟業務,編制會計憑證,並做到內容完整、齊全、準確。
6.對酒店的財產物資進行盤點,協助相關部門每年至少盤點壹次,確保賬實相符。如發現存貨盤盈、盤虧、毀損,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經主管領導批準後進行賬務處理。
7.對酒店的成本費用進行正確核算,負責編制成本計劃,每月進行對比分析,反映、監督、分析酒店每月下達的費用計劃的執行情況,並按時報送相關部門。
8.酒店流動資金的核算和管理,反映監管營業收支的整體情況,並按規定及時納入財務核算。
9.及時清理債權債務。凡超過三個月未清理的債權債務,應按季度列出清單,與經辦人核對,註明未收未付的原因,報總經理批準並作相關處理。
10.根據國家稅法,按時足額繳納各種稅款,不因個人工作失誤給酒店造成經濟損失。
11.按照報表的名稱、內容、時間、上報部門和編制要求,及時準確地編制各類財務報表。
12.會計資料和有關經濟資料按月整理裝訂:完整、齊全、美觀、便於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