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對拒服兵役者的處罰:(1)。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2)、兩年內不得升學,取消其報考高校資格,並恢復學籍、復讀學籍。(三)納入個人信用“黑名單”,開展聯合懲戒,實施限制出國(境)和限制購買房產、乘坐飛機、乘坐高檔火車和座位、入住星級酒店等高消費行為,限制提供貸款、保險等服務等措施。(4)拒絕服兵役的行為和處罰結果通過媒體向社會通報。(5)行為人所在縣(市、區)政府可按規定處以壹定數額的罰款。……
其他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