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進稅務系統參加工作的人員是必須要進行考試的,不可以不參加執法考試進入,其他渠道均屬於違規行為。
軍轉幹什麽情況下可以不用考試:1、戰時三等功;
2、平時或二等功及以上獎勵;
3、在邊遠艱苦地區從事飛行、艦艇、涉核工作滿10年的;
4、在西藏或者其他海拔3500米以上地區連續工作滿5年的;
5、烈士子女的軍轉幹部。列入照顧安置對象,原則上不用參加考試,試行指令性分配,主要安置在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