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的加工費在填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貨物或應稅勞務名稱”壹項時,應與實際交易相符,可以開具為加工費,並依法繳納增值稅。如果上述公司長期從事該項業務,且經營範圍中無此項業務,屬於超範圍經營,應及時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經營範圍手續並辦理稅務登記證變更手續。
。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規定,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壹次復寫、打印,內容完全壹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