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關:根據所在國(或地區)的法律和行政法規行使進出口監督管理職權的國家行政機關。英語中的“海關”壹詞,原指商人在販運貨物途中繳納的壹種地方稅,具有“路費”或港口、市場的“通行費”、“使用費”性質。這個地方稅取消後,“海關”二字指的是政府征收的進出口稅。海關是征收進出口稅的政府機構,即海關,是對所有進出境貨物、物品進行監管、檢查和征收關稅的國家機關。
2.海關總署:海關總署直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中國國務院,負責全國海關的統壹管理。目前,海關總署有17個內設機構、6個直屬機構和4個社會團體(海關學會、報關協會、口岸協會和保稅區出口加工區協會),並在歐盟、俄羅斯和美國派駐了海關機構。中央紀委、監察部在海關總署派駐紀檢組、監察局。
3.海關起源:最早的外國海關機構出現在公元前5世紀中葉的古希臘城邦雅典。11世紀後,西歐威尼斯建立了威尼斯海關。在漫長的封建社會中,各國除了繼續在沿海和沿邊設置海關外,還在內陸水陸交通要道設置了許多關卡。在資本主義發展初期(17-18世紀),海關實行保護關稅的政策,重視關稅的征收,建立了壹整套細致繁瑣的管理和稅收制度。19世紀,為了發展對外貿易,歐洲各國相繼撤除內陸關卡,廢除內陸關稅,基本停止征收出口稅。海關歷史悠久的發達國家有法國、英國、荷蘭、意大利、德國、日本和美國。大多數發展中國家位於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