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84號(2015),電子發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與稅務機關監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消費者可用於維權或報銷;受票企業可以作為正式會計憑證入賬。
電子發票是信息時代的產物。和普通發票壹樣,以稅務局統壹開具的形式發放給商家。發票號碼以全國統壹編碼和統壹防偽技術發放給商戶。電子稅務局的簽名機制附在電子發票上。
所以電子發票的效力和紙質發票是壹樣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其中壹種開具。
擴展數據
電子發票的優勢如下:
1.開具電子發票會大大節約發票成本和發票打印成本,而且還不包括企業發票管理的間接成本。而且電子發票系統可以與企業內部的ERP、CRM、SCS等系統結合,發票數據完全電子化、集中化,有助於企業自身的賬務處理,可以及時為企業經營者提供決策支持。
2.電子發票更便於存儲、查詢和存取,也便於電子商務網站為消費者提供更便捷的服務。而且可以減少紙質發票的浪費,減少亂砍濫伐,更加環保,符合人類未來的發展。
3.推出網絡發票是國家規範電子商務納稅的必然方式,有利於國家對網絡交易的監管,也有利於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百度百科-電子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