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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沒有怎麽辦

發票分類代碼和發票號碼統壹印制在發票右上角:第壹排分類代碼,第二排發票號碼.(壹)普通發票分類代碼編制規則 普通發票分類代碼(以下簡稱分類代碼)為12位阿拉伯數字.從左至右排列:第1位為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代碼,1為國家稅務局,2為地方稅務局,0為總局.第2、3、4、5位為地區代碼(地、市級),以全國行政區域統壹代碼為準,總局為0000.第6、7位為年份代碼(例如2004年以04表示).第8位為統壹的行業代碼,其中,國稅行業劃分:1.工業、2.商業、3.加工修理修配業、4.收購業、5.水電業、6.其他;地稅行業劃分:1.交通運輸業、2.建築業、3.金融保險業、4.郵電通信業、5.文化體育業、6.娛樂業、7.服務業、8.轉讓無形資產、9.銷售不動產、0.表示其他.第9、10、11、12位為細化的發票種類代碼,按照保證每份發票編碼惟壹的原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自行編制.(二)發票號碼(即發票順序碼)編制規則 普通發票號碼為8位阿拉伯數字.如發票號碼資源不夠用,在設計時應考慮與分類代碼結合,即在分類代碼的第9、10、11、12位中設置1位為批次代碼.企業冠名發票,可在第9、10、11、12位分類代碼中設置1位單獨表示,或者直接在發票號碼中以給每個企業分配壹段號碼的方式進行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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