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企業從事施工,則計入在建工程-監理費。
2.如果是施工企業,由施工方承擔:計入工程建設-監理費。
第三,如果是房地產企業:要進開發管理費。
根據具體情況分別處理:開發間接費用——建築安裝費用。
或發展支持設施的間接成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房地產開發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第二十七條第(六)項規定:
“開發費用。指企業為直接組織和管理開發項目而發生的、不能歸屬於特定成本對象的成本支出。主要包括管理人員工資、職工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辦公費、水電費、勞動保護費、項目管理費、周轉房攤銷、項目營銷設施建設費等。".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工程監理費應計入開發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