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稅務機關不得限制企業領用發票!只要是合規經營,有“增版”“增量”的需求時,稅務機關要及時辦理。
1、辦理發票增版增量,更方便
稅務機關不得以納稅人性質、行業等因素,對企業進行限制,納稅人經營狀況發生變化,需要“增版”“增量”時,稅務機關要及時辦理。
只要妳的公司沒有存在購銷嚴重背離、虛假納稅申報、稅務約談兩次無故不到等涉嫌虛開發票的情形,即合規經營時,“增版”“增量”會比以前容易的多,帶來便利的同時,也會嚴格監控虛開發票的情形。
如果妳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虛開了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了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按照規定,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對於非正常戶納稅人,按照規定解除後,主管稅務機關會在2個工作日內恢復其稅控系統開票功能,保障其正常開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