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出租不動產,適用壹般計稅方法的,應預繳的稅款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11%)*3%
2.納稅人出租不動產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除個人出租房屋外,應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預繳稅金:
預繳稅金=含稅銷售額/(1+5%)*5%
3、個體工商戶出租房屋,按以下公式計算應預繳的稅款: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5%)*1.5%。
4、其他個人租賃住房:
5、其他個人租住非住房: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