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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了2萬的收據有什麽風險

有。 自制的收據也是內部憑證,如果涉及金額較大,可能還會引起審計的註意,甚至引起經濟糾紛,存在壹定的風險

如果是虛開發票的話,依據我國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虛開稅款數額1萬元以上的或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5000元以上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虛開收據的風險有哪些?

虛開收據多少犯法?虛開收據的風險有哪些?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壹)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決定〉的若幹問題的解釋》(法發﹝1996﹞30號),第壹條規定:根據《決定》第壹條規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具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屬於“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1)沒有貨物購銷或者沒有提供或接受應稅勞務而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有貨物購銷或者提供或接受了應稅勞務但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數量或者金額不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3)進行了實際經營活動,但讓他人為自己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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