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2.有必要的業務設施;
3.經培訓並持有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旅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的經營者;
4.國際旅行社註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654.38元+50萬元;國內旅行社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30萬元人民幣。
5.國際旅行社經營入境旅遊業務的,繳納60萬元;從事出境旅遊業務的,繳納654.38+0萬元。國內旅行社,支付65438+萬元。質量保證金和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期間產生的利息歸旅行社所有;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利息中提取壹定比例的管理費。
擴展數據:
申請旅行社:
1.申請設立國際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旅遊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2.申請設立國內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後方可經營。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旅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