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聯合發布的《關於進壹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明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2萬元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月營業額2萬元至3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征營業稅。財政部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政策在效果上相當於將現行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由月銷售額2萬元(年銷售額24萬元)提高到3萬元(年銷售額36萬元),並將適用範圍從現行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擴展到小微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