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5年8月起,企業側計費系統在北京市西城區、杭州市、浙江省湖州市、山東省淄博市、東營市、煙臺市的部分企業進行試運行,並計劃於6月65438日至10月在全國推行。“壹機多票”系統使用的普通發票統稱為“增值稅普通發票”,統壹印制,自2005年8月1日起在全國投入使用。
擴展數據的註意事項
壹、防偽稅控系統的使用
開具普通發票壹窗票表比對內容
防偽稅控系統采集的普通發票金額和稅額之和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表1)附列數據第3欄10、16欄“小計”的銷售金額和稅額數據的邏輯關系必須相等。
二、稅控收款機的使用
開具普通發票壹窗票表比對內容
(壹)壹般納稅人
1.報關單中的無稅銷售恢復為含稅銷售。
(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頁資料(表1)第3欄“17%稅率”的“銷售額”乘以(1+17%)換算為含稅銷售額;
(2)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1)第3欄“13%稅率”的“銷售額”乘以(1+13%),還原為含稅銷售額;
(3)將《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1)第3欄“應稅服務”的“銷售額”乘以(1+17%),還原為含稅銷售額。
百度百科-增值稅普通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