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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怎麽規避外籍球員轉會稅

1.轉入外國足球俱樂部足球運動員產生的轉會費屬於無形資產。2.轉入外國足球俱樂部足球運動員產生的轉會費收入應為轉讓財產收入。3.轉入外國足球俱樂部足球運動員產生的轉會費不是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我國稅務機關不得以此征稅。4.因非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5.要確定日本足球俱樂部所得轉會費稅收來源才能確定是否可以依法進行征稅。6.日本足球俱樂部所得轉會費之來源需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7.由於目前日本足球俱樂部所得轉會費的所得來源未被確定,應暫不征收所得稅。所以,因日本足球俱樂部所得轉會費所得來源至今未被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應暫不征收所得稅。當境內俱樂部向境外俱樂部支付轉會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未明確按《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其他所得”征收預提所得稅之前,應暫不征收。最後,依法依規的處理我國足球俱樂部轉入外國足球運動員的轉會費稅收問題,既是足球產業守法經營的現實需要,也是我國稅務部門依法征收稅收的必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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