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已開具發票存根聯(記賬聯)、紅字發票和作廢發票(使用稅控機的同時提供發票使用匯總數據報表)。
(3)使用稅控機的提供稅控機用戶卡。
業務流程
(1)辦稅服務窗口業務受理崗接收資料,核對資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即時辦結;不符合的開具《涉稅事項通知書》,壹次性告知納稅人所需資料和其他註意事項。
(2)辦稅服務窗口業務受理崗當場核對領用信息,查驗發票開具情況。對納稅人未使用完的空白發票,不再使用的進行作廢處理,繼續使用的查驗後交還納稅人。對按發票開具金額當場繳納稅款的納稅人開具完稅證征收稅款。對未按規定開具發票的行為應當處罰的轉入行政處罰流程完結後再進行發票驗舊。在征管信息系統錄入發票驗舊信息,並在《發票領用簿》上打印發票驗舊記錄。
(3)辦稅服務窗口綜合事務崗負責收集、整理業務受理崗傳遞的相關資料,並按要求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