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不能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屬於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應稅銷售行為的購買方為消費者個人的;
(2)發生應稅銷售行為適用免稅規定的(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3) 商業企業壹般納稅人零售的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不得開具專用發票。
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 國務院令第134號 )。
小規模可以自開或代開專票: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其他個人除外)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自願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稅務機關不再為其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發票管理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