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所說的“新設立的營利性醫療機構免征營業稅三年”必須滿足壹定條件,即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收入不用於分配,而是用於購買藥品和醫療設備,改善醫療衛生條件。漳州市西醫門診部購買心電檢測設備,屬於改善醫療衛生服務條件的範圍,但不能用此項業務確認三年免稅,需要主管稅務機關按照福建省地稅局確定的減免稅審批權限逐級上報審批。比如門診會把壹部分收入用於改善醫療衛生條件,而大部分收入用於分配或個人消費。顯然不能被批準享受免稅。
在實踐中,醫療設備的購置金額不能作為免征營業稅的依據。免征營業稅的收入是指全部醫療收入,醫療機構取得的財產出租收入、財產轉讓收入、培訓收入等非醫療服務收入不享受免稅優惠。
此外,財稅[2000]42號文還規定,符合上述條件的營利性醫療機構,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其自用制劑免征增值稅;自用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3年免稅期滿後,將恢復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