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銀行賬戶的變更需要按如下方式處理:
1.稅務登記證正本和副本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委托書的轉讓
4.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財務人員辦理代理的,請攜帶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
6.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和財務經辦人員身份證
7.在稅務局填寫表格。
8.網上申報代扣的,需要在農行取消代扣委托的簽訂,到稅務機關重新取得授權委托書,到建行簽訂合同。
擴展數據:
1.對於納稅人名稱、法定代表人、註冊類型、核算形式、轄區間地址變更等事項的變更,應根據不同情況進行清稅和稅務檢查。
2.對變更組織機構代碼的壹般納稅人,納稅人應填寫《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表》,在“申請原因”欄填寫變更事項,在“備註”欄填寫“變更確認事項”,重新認定壹般納稅人。
對變更除組織機構代碼以外其他識別事項的納稅人,稅務登記變更涉及壹般納稅人資格證書的,應在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時同時換發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資格證書。
3.各出口退(免)稅企業變更CTAIS內容時,如變更涉及上表所列進出口業務,需填寫《出口退(免)稅變更認定申請表》或《出口企業退稅賬戶確認(銀行賬號變更)》等相關表格,及時辦理相應的進出口業務變更手續。
百度百科-變更稅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