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二)企業債務重組、關聯交易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1.以非貨幣性資產清償債務,應當分為轉讓相關非貨幣性資產和以公允價值清償債務兩項業務,並確認相關資產的利得或損失。
2.債權轉為股權的,應當分為債務清償和股權投資兩項業務,確認相關債務清償利得或損失。
3.債務人應當按照已支付的債務清償金額與債務計稅基礎的差額確認債務重組收入;債權人應當根據收到的債務清償額與債權計稅基礎的差額確認債務重組損失。
結論是:
1,企業出資超出部分計入資本公積,該資本公積用於增加實收資本時無需繳納所得稅;
2.股東以貸款的形式向企業投資。企業融資,把錢還給股東,股東拿錢出資就不用交稅;
3.股東以貸款形式投資企業,貸款不還直接增加實收資本,要繳納所得稅;
4.股東以貸款的形式向企業投資,貸款轉為資本公積,所以對於企業來說,這是債務豁免,應該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