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帶證明: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集體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兩寸彩色照片三張,近期免冠兩寸單色照片三張。雙方照片顏色壹致,婚姻登記處有快照服務;4.兩寸彩色照片三張,近期免冠兩寸單色照片三張。雙方照片顏色壹致,婚姻登記處有寶麗來快照服務;
婚姻登記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應持所需證件向區、縣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結婚登記或者復婚登記,按照婚姻登記程序辦理。
2.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雙方各填寫壹份申請婚姻登記聲明書。
3.雙方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在申請婚姻登記聲明中的“聲明人”壹欄親自簽名或按手印。
4.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雙方提交的文件和陳述進行審查,符合婚姻登記條件的,應當準予登記。
時限和收費標準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的,當場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