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稅漏稅處罰:1。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和滯納金,並處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刑法》第二百零壹條規定,納稅人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采取欺騙、隱瞞等手段不進行納稅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較大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稅務機關依法發出追繳通知書後,上述行為已受到行政處罰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偷逃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兩次以上被稅務機關給予行政處罰的。
綜上所述,偷稅漏稅將面臨行政或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