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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案件上訴後註銷公司怎麽辦

勞動爭議案件上訴後公司註銷的,當事人可以要求變更訴訟對象來向法院上訴,當事人可以向變更後的相關組織或個人來追討勞動報酬。勞動爭議主體即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包括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是勞動法律關系中權利的享有者和義務的承擔者。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壹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壹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關於民事執行中變更、追加當事人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壹條作為被執行人的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註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申請執行人申請變更、追加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為被執行人,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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