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許可適用範圍: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社會保障機構設立的勞務輸出單位。勞務派遣證由省級主管部門受理,是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批準發放的許可證之壹。主要用於規範勞務派遣服務和人力資源輸出中被派遣人員的管理。分為:國內勞務派遣和國際勞務派遣。
擴展數據
①勞務派遣有三個主體:派遣機構、被派遣員工和用工單位。
②派遣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條件和要求招用員工,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支付其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辦理其他勞動保障事務;但是他們不直接使用員工。
(3)用工單位只使用派遣機構派遣的員工,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或建立勞動關系。
(四)被派遣員工接受派遣機構和用工單位對其崗位的雙重管理。作為派遣機構的員工,必須按照用工單位要求的數量和質量完成任務。
勞務派遣不同於傳統的勞務中介,它有效地利用了就業資源。通過收集和指導各級勞動力市場、人才市場、街道和社區勞動保障服務機構的信息,
依托全省各級技能培訓機構,為省內、省外、境外就業人員提供各方面的培訓、咨詢、代理等各類壹條龍服務,實現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從自發無序向依法有序轉移。
百度百科-勞務派遣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