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開的公司需要補繳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偷稅漏稅的,夫妻財產應當補稅。在這種情況下,離婚時離婚妻子共有的財產可以用來交稅。
以下是夫妻共同生活所產生的債務償還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壹條離婚時,共同生活的夫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 *同壹財產未清償的,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經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