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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的工作分工

負責縣政府的常務工作和發展改革、招商引資、應急管理、政務公開、財政、國有資產管理、稅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統計、物價、公安、司法行政、信訪、督辦、接待、政府法制、工商行政管理、對臺事務、區劃、經濟開發區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縣政府辦公室、縣政府法制辦、發改委、招商辦、項目辦、縣政府督辦室、縣政府應急辦、縣政府電子政務辦公室、財政局(國資局)、人社局、工商局、公安局、司法局、信訪局、新聞辦、接待辦、統計局、物價局、監察局、對臺辦、區劃辦、行政服務中心、咨詢委、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聯系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統戰部、工商聯、國稅局、地稅局、太和調查隊工作。

幹部任免動態(12月7日):

提名李超同誌為太和縣委常委、副縣長候選人,免去其潁東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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