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區人民政府常務工作。協助區長負責機構編制、發展改革、財稅、監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工作。
協助區長分管區政府辦公室(區法制辦公室、區政府督查室、區檔案局(館)、區地方誌辦公室、漓江管理辦公室、區民族事務工作局、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區發展和改革局(國民經濟動員委員會辦公室)、區監察局、區財政局(區國有資產投資公司、區城鄉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公務員局、區就業服務中心)、區審計局、區統計局、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聯系區人大、區政協、各民主黨派、區工會、疊彩區國家稅務局、疊彩區地方稅務局及駐區金融、保險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