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稅務機關登記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當期無應稅行為。按照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應向稅務機關辦理零申報手續並註明當期無應稅項目。
壹般來說,在納稅申報期內(如11月)沒有應納稅所得額(銷售額),也沒有應納稅額,稱為零申報。
註意連續三個月零申報屬於異常申報,被列為重點關註。
擴展數據:
符合零申報企業的特點:
1.新設立的壹般納稅人企業當期無銷售額,未認證增值稅進項發票。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可以申請零申報。如果納稅人當期有增值稅進項發票,且當期已認證,則不能進行零申報,需要按要求填寫當期進項稅額。
2.如果當期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數據全部為“0”(數據真實的情況下),納稅人可以申報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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