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是的,有個稅的申報記錄,兩家公司都能夠查到領兩份工資。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