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遴選職位的開考比例不低於1:2,低於1:2的,將取消該職位。取消職位的,遴選單位應及時通知考生。報考已取消職位的考生,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報考其他符合遴選條件的職位,並同時在規定截止時間前將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蓋章的《遼寧省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人員)報名推薦表》報至報考單位,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推薦意見欄內註明同意報考,並加蓋公章。在規定時間未報至報考單位,視為放棄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