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公租房管理辦法第壹條為完善本市住房保障體系,規範公***租賃住房建設、分配和管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臨滄公租房管理辦法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公***租賃住房的規劃、建設、房源籌集、分配和監督管理等活動,適用本辦法。
臨滄公租房管理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公***租賃住房,是指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職工、專業人才和異地務工人員等對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臨滄公***租賃住房可以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長期租賃等多種方式籌集,可以由政府投資,也可以由政府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投資。
臨滄公***租賃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臨滄公租房管理辦法第四條市、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負責統籌公***租賃住房的規劃、建設、管理和監督工作。
市發展改革、金融、、監察、民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國土、統計、稅務、房地產登記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公***租賃住房的相關工作。
臨滄公租房管理辦法到此為止了,市、區住房保障管理機構負責承辦公***租賃住房的需求申報、審核登記、輪候配租以及建設、管理等事務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