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臨時稅務登記納稅人取得營業執照後辦理哪種稅務登記

臨時稅務登記納稅人取得營業執照後辦理哪種稅務登記

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7號)第十條: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壹)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含臨時工商營業執照)的,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證及副本(納稅人領取臨時工商營業執照的,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 上一篇:李卓光為什麽離職?
  • 下一篇:插座的稅收分類編碼是多少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