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難殘疾人生活補助標準為:壹級、二級殘疾人每人每年800元;三、四級殘疾人每人每年400元。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60元。
有條件的市、縣(市、區)可根據殘疾人困難程度制定分級補助標準。殘疾人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營業收入,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免征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