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平臺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1.對於采用靈活用工模式的企業:
壹般情況下,企業應根據勞動報酬收入按月或按季度為合作靈活就業人員代扣代繳稅款,並向靈活就業人員提供其個人收入及代扣代繳稅款等信息。
2.對於靈活就業的自由職業者:
1)如果是純自然人,在合作企業的情況下,壹般不需要自己納稅。但符合“取得綜合所得需要匯算清繳”條件的個人,應當在3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期間進行匯算清繳。
2)自由職業者以個體工商戶身份從事經營活動的,由於與企業的業務合作關系,自由職業者取得的經營所得需要在每月或每季度結束後15日內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預繳納稅申報。
因此,很多企業選擇與靈活就業平臺合作,平臺將承擔對接就業信息、支付就業報酬、提高納稅遵從度的責任。本著合作平臺的精神,平臺可以幫助企業征收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