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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活用工稅收政策

法律分析:靈活就業的個人會進行自然人臨時稅務登記或者個體戶登記。那麽從納稅人主體身份上就發生了變化。如果未進行此項操作,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相關規定,個人應當按照勞務所得預繳,並將收入在年度匯算清繳時並入綜合所得計算繳納稅款,適用3%~45%的七級累進稅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下列所得,不論支付地點是否在中國境內,均為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

(壹)因任職、受雇、履約等在中國境內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

(二)將財產出租給承租人在中國境內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三)許可各種特許權在中國境內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四)轉讓中國境內的不動產等財產或者在中國境內轉讓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

(五)從中國境內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以及居民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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